本人在北京读了一个在职研究生,今年毕业了,学校把档案发到了我们学生的手中,让自己前往档案局交,我的几个同学去档案局携带身份证,办理合并档案流程就办完了,也不需要额外证明。为什么在我们市人才中心,交档案,需要学校开据档案证明?还需要个人学籍证明?为什么需要档案记录方,开据档案经历证明?这流程合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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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关于“为什么我交档案的时候需要证明档案是真的证明”留言的回复
“lengzhi”网友:
你在《资阳网》“我有话对市委书记、市长说”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,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:
根据中组部、人社部等五部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4〕90号)第四条规定:“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,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,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。”
按照原《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办事指南》“档案材料补充”事项,除要求归档材料是原件且袋装密封外,还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、开具《单位介绍信》或学校出具的自带档案情况说明、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等。
近日,按照《关于报送市本级“最多跑一次”“全程网办”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的通知》精神,并与省人才交流中心和成都等市人才交流中心衔接、沟通,我们再次梳理、简化了《资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办事指南》,其中“档案材料补充”事项,只需本人身份证原件且归档材料是原件袋装密封完好即可。
感谢你对市人才交流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如还有疑问,欢迎来电咨询028-26658100。
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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